于是,决定写下这篇文章。
高一的校级运动会上,我知道了他的名字。
他擅长跳高,也许这是引起我注意的一个原因吧。天性内项,不爱那些火暴猛烈的比赛,只会偶尔站在些没有太多呐喊的场地,静静地体味什么叫“燃烧激情”。
那天下午,天气燥热,猛然听到一群人的欢呼,本无心去探究,出于无聊之极,脚步便不自主地挪了过去。
令人吃惊,每个人都很安静地看着一个人,直到他顺利完成全部动作,才情不自禁地献上自己竭力的尖叫。流畅且连贯,连我都由衷地佩服运动原来可以这么美。
我向身边的人打听他是谁,由此得知他叫汤杰,和我同一年级,一直是学校跳高记录的保持者,现在正在尝试打破自己去年的记录。
汤杰?或许是古代帝王汤显祖的后裔吧!要不怎生得如此英气十足的剑眉?不过他皮肤黝黑,身材魁梧,倒也活像个久战沙场的将军。我开始默默地欣赏着他的比赛,确切地说是他的表演,我相信,他跳起来时一定有“天高任我飞”的感觉。
说也奇怪,运动会结束后,碰到他的次数逐渐频繁起来。他总会露出一副很阳光,使人很舒服的笑容,当然不是对我,而是对他周围的朋友。体育好,又拥有一个完美上扬的唇角,上帝为何如此眷顾此人,把他造的没有缺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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羡慕之心还不足以让我忘乎所以,依旧平静地生活,仿佛不曾认识他一样。时不时的擦肩而过并没有觉得遗憾,反而感叹世间多了个美丽的事物。
当然,我也没有因为他而疯狂地爱上运动,我仍然冷淡体育节目。无巧不成书,我唯一看的一次南京运动会的比赛,里面竟然有他,代表新疆队,举牌子!突然间意识到许多天没有碰到他,原来是去争光了!
接下来的几天我很留意赛况,直到再次目睹他的风采。毋庸挑剔的弧线,宛如天边那道美丽耀眼的彩虹,轻轻地掠过,又轻轻地划去,明明惊艳得窒息,却丝毫不戴招摇之色,五体投地,被征服。
比赛的结果不尽人意,他没夺得冠军奖杯,对于市井小民的我来说,足够了,足够风光,足够精彩!
依稀记得大约3天后,再次见到了他,心中竟然涌来浪浪久违的扑朔迷离的欣喜。一相情愿的崇拜其实并不痛苦!
我乃漫迷,经常在老师的课堂上抱着漫画,津津有味地忽略周围的一切。朋友介绍我本“偷偷爱着你”,信誓旦旦地保证:很棒的漫画哦!你肯定喜欢。我回以微笑,阅读起来。
仅3分钟,我便深深地陷入了漫画里的情节:女孩喜欢跳高,在电视里见到一位跳高很是完美的男孩。女孩下定决心和男孩交朋友,于是孤身一人,飘洋过海跨国来到男孩所在学校,不惜女扮男妆与男孩同读一班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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浏览全书后,我终于明白:我对他的憧憬不再单纯,是更深层次的迷恋,爱慕。
悲哀的,我不敢去结识他,每当他径直走来,擦肩而过注定是命运。日子也难熬了,因为一相情愿的暗恋是痛苦!我只能挑战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,凭它支离破碎。
高考结束,我鼓起了勇气,至少不能什么也不做,宁愿后悔,也不要遗憾。
我着手写信:
你好,也许我从很久以前就喜欢你了。至于为什么是你,我也不清楚,我们甚至没有说过话。可是我晓得,爱就爱了。请别为此困扰,否则我会难过。我只是让你知道我爱你,再无他。原谅我用这种方式表白,我是男孩,以至最终不能留下自己的名字。对不起!
两点请求:
1,仁慈一点,请将巧克力收下,或者扔进垃圾筒,勿退回。
2,悲悯一点,甭告诉其他人,我有尊严,不愿被践踏。
希望你爱的人可以像我一样得爱你!
装进准备好的巧克力,以及那3年痴痴的暗恋。第二天找人转交于他,我了解,我将重生!
后记:
本想将其改写为男女的正常恋爱,加些修饰,使故事情节更加跌宕,曲折,充实。漫长的思想斗争后决心以最真实的剧情展现给大家,因为它是真真正正的,毫无虚假和遮掩的,不想隐瞒大家,更不想欺骗自己的,无须觉得丢人而羞于见人的。即使难免遭受唾弃,却仍旧不后悔自己的决定。有时会用李白的“清水出芙蓉,天然去雕饰”自嘲,有时会自命不凡,然而饱受孤芳自赏之苦,些许万念俱灰的绝望。幸好没有愧对这个题目,从始至终非常认真,灌用真情地去表述。可怜天下儿女心,恩怨情仇,抽刀断水水更留;但怨世间无知己,喜怒哀乐,举杯消愁愁更愁。我不期盼谁能理解我,更不奢望他会爱我,那皆不现实,可是我渴望吼出这份爱情,向全世界!